埃及是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关于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签署国之一。此外,埃及是世界知识产权 给予经过注册的知识产权持有者充分的保护。
1.专利
埃及的专利法规定,一项专利申请在该专利申请提交之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应当是新颖的,即申请提交应当 没有在全世界范围内被熟知,公布和使用之前。专利局收有已在世界范围内最新公布的专利,并规定了在审查 具有绝对的新颖性。
一项专利申请从提交申请之日到被授予专利权,一般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从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即便 之前,申请人每年都要缴纳专利年费。然而,根据当前的专利法,专利年费的支付自应付之日起有一年的宽限,但需缴纳延迟罚金。
最近埃及起草了一部新的专利法。这部法律如获批准,将使专利保护期延长为二十年,而且延伸了受法律
的定义。与现行专利法不同,该草案规定在授予专利权之前,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该法律草案还规
有人之外,其他对专利发明进行调整、改进或增补的任何人都有权申请并获得一项独立的专利。
2.商标
埃及从1975年3月6日起成为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67年斯德哥尔摩法案)的签署国之一。 册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埃及修改了第42类,增加了第43类至第45类,该修改自2002年1月1起实施。
商标使用在埃及不是强制性的,无论是申请注册还是维持商标注册有效都是如此。然而,如果应有关当事 决定,注册商标可予以自动取消。该撤销注册商标的行为基本上是因为有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在连续5年 到使用。除非商标持有人提供法院认可的未使用该商标的合理原因,否则该注册商标会因此被撤销。商标局或 有权要求撤销任何有欺诈行为的商标注册。
3.著作权
埃及是1977年6月7日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1954年颁布的第354号著作权法规定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不论其类型、重要性或目的,均可给予著作权保护。并规定在作者在世之年以及作者去 里,其著作权都可受到保护,该法还对其他相关对象提供保护,包括表演者权利、唱片制作者和广播公司。为 效性,艺术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包含有个人的创作、创新和新的编排。
1992年著作权法的修订版加大了对违反著作权法的处罚力度,并且规定了对录像带的保护。1994年著作 计算机软件视为文学作品,并提供50年期限的保护。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将在作者去世的50年后终止。
文化部文化事务最高理事会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将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用于文献记录、移植、教育、文化或者科学等特定用途。
4.工业外观设计
在埃及,工业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在有关主管部门注册之后即可获得保护,设计的国际分类在埃及是有效 一项工业外观设计和工业实用新型注册后的保护期限是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十年。期满之后可以续展一次, 年。如果当事人在提交相关申请的时候,该工业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并非新颖的,因此在相关法庭提起诉讼,则该工业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可能被取消。
如果应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主管部门提出后由该部部长决定,并经有关部级委员会的批准,商业注册部 保护的工业外观设计提供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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